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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积极开展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2020-12-03 16:17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和湖北省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关政策,随县财政局认真开展随县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随县财政局按照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积极履行基金救助职能,加强基金专户管理,严格履行资金拨付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基金垫付流程,确保救助基金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对接上级财政部门,及时掌握救助基金政策。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随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规范基金垫付审核。联合县交警大队、县卫健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借助专业力量对存在异议的申请费用合理性进行审核,定期召开救助基金联席会议,通报基金管理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措施,提高救助工作效率。依法开展救助基金追偿,保障基金稳定运行。对具备追偿条件的事故,及时通过司法诉讼、协商、自主追偿等方式启动追偿程序,确保追偿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开展。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对救助基金制度、运行情况及工作动态等进行宣传,定期公开救助基金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来源:姚    勇、王    云

编辑:杜秋阳

监制:张小茜

审核:王    欢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和湖北省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关政策,随县财政局认真开展随县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随县财政局按照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积极履行基金救助职能,加强基金专户管理,严格履行资金拨付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基金垫付流程,确保救助基金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对接上级财政部门,及时掌握救助基金政策。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随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规范基金垫付审核。联合县交警大队、县卫健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借助专业力量对存在异议的申请费用合理性进行审核,定期召开救助基金联席会议,通报基金管理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措施,提高救助工作效率。依法开展救助基金追偿,保障基金稳定运行。对具备追偿条件的事故,及时通过司法诉讼、协商、自主追偿等方式启动追偿程序,确保追偿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开展。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对救助基金制度、运行情况及工作动态等进行宣传,定期公开救助基金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来源:姚    勇、王    云

编辑:杜秋阳

监制:张小茜

审核:王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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